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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處: 作者: 發表時間:2015-03-04
據新華社北京3月3日電 經李克強總理簽批,國務院日前印發《關于完善出口退稅負擔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。
《通知》明確:從2015年起,出口退稅(包括出口貨物退增值稅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出口退稅)全部由中央財政負擔,地方2014年原負擔的出口退稅基數,定額上解中央。同時,中央對地方消費稅不再實行增量返還,改為以2014年消費稅返還數為基數,實行定額返還。
這次改革和完善出口退稅負擔機制,不改變政府對企業的出口退稅政策,在確保出口退稅資金及時足額到位的基礎上,進一步規范了政府間收入劃分,對解決地區間負擔不匹配問題,維護全國統一市場,促進外貿出口與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。